常言道,一家失火,禍殃四鄰。“城中村”作為城市的一塊 “夾縫地”,由于其規劃、建設、管理相對滯后,“握手樓”“貼面樓”密密匝匝,街道“一線天”,電線密如蛛網,晾曬的衣物直接搭在電線上,加之小作坊小工廠隱身其中,人貨混居,隱患重重,一旦發生火災,不僅人難以逃生,專業消防隊也很難施救。
太原市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加強城中村消防工作的通知。為有效治理城中村消防安全問題,各城中村要根據實際,建立一支專(兼)職或志愿消防隊伍,隊伍建設要達到“有10名以上專(兼)職消防隊員、有一個固定的執勤場所、有一臺小型消防執勤車輛,有一批簡易滅火器材和一臺手抬機動泵、有一定經費保障”的基本要求。
“城中村”,顧名思義,指在城市化過程中“城市包圍農村”的產物,是城市里尚未完成城市化改造的部分。當遍布都市的城中村以租金低廉、生活隨意而像鳥巢般吸引著數百萬外來打工者時,潛伏其中的各種安全隱患也日益威脅著人們。可以說,城中村的“危機四伏”,無需專業眼光,稍具防范常識的人都看得見、體會得到。因早年村中建筑大多無規劃,私搭私建,加之體量龐大、業主眾多、雜亂無序,諸多安全隱患與“村民”們日夜相伴。
或許,在一些人看來,城中村就是城市的“另類”,什么“標準”“規范”,由它去吧。而有些人或認為,發生點小火災,也算不了什么。但是,生活中的許多重大禍患,不正是起于細枝末節嗎?
城中村的問題與其說是 “隱患”,不如說已是浮出水面、人皆盡知的顯性暴露了,若再熟視無睹,釀出更大的禍害也是必然的。太原市從2014年10月下旬開始到年底,對全市六城區、經濟區的173個城中村開展了社會治安集中整治。整治期間,共排查出火災等安全隱患714處。因此,在城中村建消防隊不是新生事物,但無疑能大大縮短滅火救援路程半徑。城中村建消防隊,設立值班室,哪怕只有簡單的滅火工具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火患的蔓延。
城中村防患于未“燃”,各級監管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切實加強監管。同時,有關部門要以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整治為首要任務,重點規范村內的所有經營活動,堅決不允許超門檻經營;疏通道路,平整路面,特別是臨街違法建筑以及私搭亂建的棚子和簡易房子都應拆除。此外,城中村內要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約,設置消防宣傳欄,定期組織群眾學習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常識。
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應該站在城市整體建設和城市品位的角度,將城中村的規劃和改造納入城市的統一規劃和管理,搞好與城市周邊環境和設施的銜接,促進城中村與城市融為一體。這樣,不僅能有效防范火災,更能將城中村從城市文明的“塌陷帶”轉變成為城市建設的新亮點。王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