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25日至3月25日,市客運辦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干部職工隊伍作風建設整頓活動,管理人員及直系親屬參與行業經營、與出租客運從業人員請吃或吃請、收受從業人員財務等違規違紀行為被列為整治重點。
市客運辦近期先后制定出臺了《執法人員違規違紀行為問責辦法》《關于加強出租汽車行業投訴處理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通知》3個文件,修訂完善了《稽查隊員執法行為規范》。其中,《執法人員違規違紀行為問責辦法》從問責內容、問責信息來源、問責方式和問責程序4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對違反“三項禁令”(管理人員及直系親屬不得參與行業經營、不得與從業人員請吃或吃請、不得收受從業人員任何財務),充當保護傘以及里勾外連、影響公正執法的,將一律開除公職。
《關于加強出租汽車行業投訴處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對投訴人的投訴,必須及時答復,并限定了投訴處理時限——投訴受理后應在7個工作日調查處理完畢并答復投訴人,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至15個工作日。《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通知》則重在有效控制和減少行政處罰的隨意性。《稽查隊員執法行為規范》從執法態度、執法著裝、執法用語、開具執法文書、執法紀律等方面進行了更加細致嚴格的規定。
市客運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整治期間,市客運辦將完善規章制度、簡化辦事程序,規范執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明確崗位職責、實行競聘上崗,并在暢通投訴渠道、維護行業穩定、關注民生問題、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采取更為人性化的措施。市客運辦歡迎廣大市民和出租汽車經營者對執法人員進行監督。監督電話:4420737。(任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