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省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1月、9月,晉中市祁縣農業綜合開發中心原主任武中鐸違規為單位7名職工及本人發放春節、中秋節補助,共計2萬元。另外,武中鐸還存在私設“小金庫”、貪污等違紀違法問題。2015年1月19日,經祁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祁縣縣委常委會批準,給予武中鐸開除黨籍處分,沒收違紀所得上繳財政,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4年8月,晉中市祁縣教育局賈令鎮學區學區長韓潤生為其父辦理喪事期間,收受賈令學區13個校長合上禮金11700元。2015年1月15日,經祁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韓潤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沒收違紀所得上繳財政;祁縣教育局局務會研究決定,免去其賈令學區學區長職務。
2010年3月至2013年11月,晉中市介休市司法局原副局長、公證處主任相肖飛安排單位職工違規收取公證費454896.5元,私設“小金庫”,給本單位職工濫發獎金補助及福利278198元,并支出煙酒茶及招待費92461元,相肖飛個人支出15000元。2015年1月6日,經介休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請介休市委常委會、市長辦公會批準,給予相肖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行政撤職處分。
2015年1月2日,臨汾市安澤縣環保局唐城環保所副所長孟鵬為女兒操辦12歲生日宴請,收受121人禮金18700元,其中,非親屬62人,共計8800元。1月7日,經安澤縣監察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孟鵬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免去其唐城環保所副所長職務,沒收非親屬禮金8800元上繳財政。(記者權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