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實施方案》昨日公布。我省將通過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務”等配套措施,方便企業、群眾申請和辦理不動產登記。同時,不強制換證,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我省將加快建立和形成權屬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體系,以組建統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為重點,盡快形成全省自上而下、有效銜接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法制辦等部門,在理順不動產登記管理體制、全面清理現行不動產登記管理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情況,健全完善我省貫徹《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相關配套制度,確保我省不動產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規范進行。同時,整合建立我省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統一基礎平臺,建立起全省不動產統一登記數據庫。
在此過程中,我省將堅持便民利民原則。按照一件事由一個部門負責的要求,有關部門需進一步優化職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過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務”等配套措施,更好地方便企業、群眾申請和辦理不動產登記。在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新證書投入使用,原來已經頒發的各類證書繼續有效,不強制換證,逐步替換舊證書,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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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土地、房產、林地、草地、海域等將統一登記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書”。(記者何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