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山西省決定對民辦養老服務業項目貸款實施財政貼息扶持政策。財政貼息期限最長為三年,項目貸款少于三年的,按實際貸款期限貼息。
貼息項目主要包括:養老基本建設項目,即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管理規定和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新建或改擴建的非財政性投資的養老基礎設施項目,其中新建項目貸款金額在200萬元(含)以上,改擴建項目貸款在50萬元(含)以上。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即經過依法登記的養老服務組織或機構,通過貸款投資興辦的社區老年餐廳、日間照料中心、護理服務站等養老服務項目,貸款金額在10萬元(含)以上。
據介紹,財政貼息期限最長為三年,項目貸款少于三年的,按實際貸款期限貼息。貼息資金按照同期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一定比例確定,由省與市級財政共同負擔。省級財政貼息資金每年規模為1000萬元,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民政廳根據各市申報情況,核定項目貼息金額,并按負擔50%的辦法下達貼息資金。市級財政根據省級貼息資金額及貸款項目具體情況,可補助另外50%的市級貼息金額。(記者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