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制約依法獨立公正審判的因素還不少,有司法機關的內部因素,也有外在環境的影響;有政策、理念問題,也有體制機制問題。例如,一些人錯誤地將依法獨立審判理解為司法獨立,而不敢或不愿旗幟鮮明地堅持依法獨立審判原則;有的地方黨委政府認為設在當地的法院就是地方法院,地方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再如,一個案件成為網上炒作熱點,甚至一些領導干部對案件的干預也是受著網絡“民意”的裹脅,網絡“民意”成了依法獨立審判的一大挑戰。
要解決影響和制約審判權依法獨立行使的深層次問題,根本出路有兩條:一要靠法治、二要靠改革。這就需要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的部署要求,遵循司法規律,搞好頂層設計,從國家層面進行司法體制機制的制度重構,以徹底理順司法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所涉及的執政黨、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間、司法機關相互之間的關系,切實為司法權力的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提供體制機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