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晉中市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為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 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從教行為,晉中市教育局出臺規定,嚴禁在職教師開展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活動。
晉中市教育局在《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十項規定(試行)的通知》中,要求該市所有中小學要與所有在崗教師簽訂《在職教師自覺抵制有償補課承諾書》,自覺接受學生和家長監督。
規定明確,有償補課包括:組織或參與中小學生在校內、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場所進行有償補課的;組織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或其他個人組織有償補課的;為其他教師、校外辦學機構或其他個人組織介紹補課生源并從中獲取報酬的;利用職務便利,強制、動員、誘導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并從中獲取報酬的。
按照規定,晉中市將對經查實的有償補課行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嚴肅的處理。被查實一次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退回違規所得、在縣域教育系統通報批評,并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被查實兩次的,當事人除退回違規所得外,還將接受在全市教育系統內的通報批評,當年年終考核評為不稱職等次,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扣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評優評先、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聘任高一級崗位;被查實三次及以上的當事人,除退回違規所得外,有關部門還將按照相關程序給予當事人開除處分,若有違反《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者,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證。十項規定還對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特級教師、擔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在職教師和見習期未滿的新教師等的有償補課行為給出了明確的處理意見。
規定從今年4月1日起試行。晉中市教育局為此設立有償補課舉報電話:0354—3118822(監察室),0354—3118828(基教科)。(記者任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