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60條措施”正式實施
工業穩,則山西穩;工業強,則山西強。工業經濟的穩定運行事關全省經濟增長、轉型發展和富民強省大計。4月1日起,省政府新出臺的《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業穩定運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60條措施”)正式實施,大幅減輕企業負擔,力促工業穩定運行。在涉及企業收費方面,此番“松綁”力度空前。取消、規范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停征、免征、減征、緩征各類涉企收費,是本次“60條措施”的重點與核心。據省經信委統計,照此落實,預計為全省企業減輕負擔451億元。
專家認為,實施“60條措施”是我省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舉措,是穩定工業運行的改革創新和具體實踐,范圍之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迎難而上、幫扶企業的決心,必將提振全省工業企業的信心,對于優化發展環境、扶持實體經濟、激發企業活力、穩定經濟增長具有重大意義。
在政府性基金方面,按國家要求,目錄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價格調節基金沒有列入中央和省級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因此第2條規定——“停止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將減輕企業負擔8億元。
在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共14條措施,包括取消7項(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貨運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實行階段性優惠等,減輕負擔19.82億元。
在占有、使用國家資源應繳納的價款或收益方面,第17條規定——“緩繳2015年度資源價款”,第18條規定——“省屬國有企業免繳2014年度國有資本金收益”,減輕負擔164億元。
在企業自提自用的專項資金方面,第22條規定——“暫停提取2015年度煤炭開采企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減輕負擔142.5億元。
在社會保險費方面,減輕負擔102.21億元。(記者 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