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31日從省公安廳獲悉,為積極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優化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穩定發展,日前,省公安廳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出臺《關于做好為企業減負幫扶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此次公安機關為企業減負幫扶服務工作共27條措施,包括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提升服務效能、規范行政管理等方面。比如,民爆物品管理方面提出,減少民爆物品批供環節,鼓勵、支持礦山企業、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從民爆物品生產企業直接購買民爆物品。縮短消防行政審批時限,由過去法定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法定15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公安出入境管理方面,降低省內從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經營機構的備用金額度,由70萬元人民幣降低至50萬元人民幣。
省公安廳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牢固樹立公安工作服務經濟發展的大局觀念,充分認識減輕企業負擔對促進全省工業經濟穩定運行的重要意義,克服衙門作風,用實實在在的行動為企業減壓減負、幫扶企業發展。(記者 左燕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