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記者從省審計廳獲悉,2015年山西省將審計省管領導干部55名,審計對象涉及市委書記、市長、縣委書記、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廳局長、高校校長、省直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市級檢察院檢察長和法院院長。
今年,審計廳將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重監督檢查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情況。對于審計出現的問題,將嚴肅揭露和查處違法違紀,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重要經濟活動、重大經濟事項、重大經濟決策的審計監督,對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堅持查深查透查實。
此外,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可信、可靠、可用的基礎上,審計結果將作為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省審計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將實行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工作方案、統一標準口徑、統一審計報告的“四統一”工作制度,強化對審計過程管理控制。(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