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天,該地區的高壓、低壓都沒有停電,也沒有故障。電梯停運,應該是電梯本身的問題。”城南供電公司辦公室負責人說,事情發生后,家屬找過電力公司,查詢停電記錄,該公司進行了耐心的解釋。同時,該樓的開發商當初拖欠配套費用,電壓不穩定,經常停電,供電部門在政府的要求下,義務給該樓換了高伏的變壓器。“按理說,高層電梯應該配備雙電源,防止停電事故發生造成電梯故障。但實際操作中,也有很多電梯采用單電源。至于是單路配電,還是雙路配電,是由用電戶來申請。”
奧瑪電梯公司負責該電梯的維保經理稱,事故的發生是李大爺違章操作導致,“這棟樓的電梯以前一直不能用。業主找到我們公司老板,要求幫忙。為了幫忙,我們要業主們每年象征性地交點費用,負責養管。”該維保經理說,給李大爺鑰匙的時候,公司一再強調,不允許他拿鑰匙開電梯門,他只有保管權。“對此,我們在合同上也有明確注明。”至于事發前的停電原因,該維保經理堅持稱不是電梯本身故障。
無論是電梯維保部門,還是政府的監管部門,都一再聲稱對此悲劇沒有任何責任,但家屬對上述說法并不認同,家屬提出的“電梯是否違規運營”、“事發時電梯為何停電”、“是否存在監管缺失”等問題,還沒有最終的權威結論。據了解,類似江南公寓的電梯使用情況,也在本市其他小區不同情況存在,是否存在相同的事故隱患?是否會有同樣熱心而又不幸遭遇的李大爺再次出現?但愿問題引起重視,類似悲劇不再發生。
來源:天津日報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