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居民可支配收入漲一成
實施更加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確保企業勞動報酬總額增長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10%以上。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增加群眾收入20條政策措施,繼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頒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和行業工資指導線,開展企業薪酬調查。研究制定重點行業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落實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大力推進企業與職工的協商共決。推進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依托工會組織,指導建會企業與職工開展協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面推進集體協商機制建設,實行經營者與職工收入增長掛鉤制度。依托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推動私營企業、小微企業和外資企業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加強工資協議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全年工資集體協商覆蓋200萬職工。
將群眾增收指標納入區縣、行業目標考核責任制。完善低收入企業增資督導機制,重點對按最低工資標準踩線發薪、收入增長緩慢的企業開展專項督導。完善困難群體綜合幫扶機制,協同民政部門和工青婦、殘聯等人民團體,對城鄉低保戶、長期失業者、殘疾人等重點困難群體給予幫扶救助,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