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3年高考越來越近,天津市公開發布《2013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記者了解到,今年高考考試科目設置仍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實行公布高考成績后填報志愿的方式。
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進行電子攝像
天津市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補報。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中學報名,接收報名的中學到所在區縣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在其戶口所在的區縣招辦報名。報考者按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六個科類履行報名手續,報名參加高考的所有考生須進行電子攝像,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
考試 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根據《規定》,高考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命題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
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是指語文、數學、外語。數學科目分為文史類與理工類,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測試,文科綜合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數的方式呈現。全部科目試卷的總分值為750 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 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分別為300 分;文科綜合中政治、歷史、地理科目試題的分值各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 分、100 分、80 分。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提醒考生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