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明天起,天津市將正式施行《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辦法》。通過行政法規的形式,進一步加強對津河等多條河道的管理,鞏固河道治理改造成果,保證河道設施完好,保持暢、潔、綠、美的河道景觀,發揮河道排瀝功能。
該辦法適用于津河等范圍內的河道、護坡、堤防、沿河護欄、換水設施、水體水質和沿河兩岸的排水設施、橋梁與觀景臺、道路、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照明設施、沿河道路交通以及沿河兩岸建筑容貌的管理。河道管理按區域由各區人民政府實施綜合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
《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辦法》4月1日起實施
河道及兩側禁止八類行為
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辦法》明天起正式實施。一批河道嚴禁亂潑亂倒、河內嬉戲游泳、洗刷用品等行為。
下列河道要嚴管
該辦法所指河道包括津河、衛津河、復興河、四化河、長泰河、月牙河、護倉河、南運河、津港運河、北塘排水河、陳臺子排水河、紀莊子排水河、先鋒河、張貴莊排水河、小王莊排水河以及中心城區范圍內納入市管的其它城市排水河道。
河道及兩側禁止八類行為
亂潑亂倒,堆物堆料,棄置渣土、垃圾污物,傾倒積雪,排放污染物等。
搭設棚亭,擺攤設點,私搭濫蓋,亂圈亂占,亂貼亂畫,亂拴亂掛等。
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取土、爆破、打樁、設障,埋設、架設各種管線等。
設置招牌、廣告牌。
損壞和擅自拆動沿河各類公共設施,擅自取水或啟閉河道上的排水閘門等。
在河道內嬉水、游泳、捕撈、洗刷物品等。
開設門臉,開辦各類占路市場和存車場,私設游樂場點。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禁止行為。
損壞河道承擔賠償責任
該辦法要求,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河道設施、維護沿河環境的義務,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在河道防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或施工臨時占用堤防、閘橋、閘涵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手續。單位和個人對河道堤防、護岸和其它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辦法所列禁止行為規定的,將依法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