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黃標車”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天津市已完成第一階段的“黃標車”治理工作,并將繼續采取道路限行等措施,進一步開展 “黃標車”第二階段限行工作。
2012年3月10日,天津市政府頒布了《天津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對機動車排氣檢測、“黃標車”淘汰補貼、黃綠標志管理、“黃標車”區域限行、外地車輛轉入等“黃標車”治理工作進行了規定。天津市環保局副局長董志遠表示 ,第一階段“黃標車”治理工作進展順利,截至目前,天津市市已完成7077輛“黃標車補貼,發放補貼6088萬元,共拆解淘汰“黃標車”8577輛。
“按照《關于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工作的通告》,自2012年1月10日起,共計免費發放在用機動車黃綠標176萬個。按照《關于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黃標車運行的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對中環線(含)以內及濱海新區部分區域實施了限行。”市環保局副局長董志遠表示。
據悉,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利用現有電子警察系統,對違法進行限行區域以內的黃標車進行了攝錄。通過天津智能交通網(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天津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tjhb.gov.cn/)“黃標車曝光欄”對128755輛/次禁行違法車輛信息進行了公示。嚴格控制未達到“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外省市機動車落戶本市,按此規定完成外省市機動車轉入7460輛。
關于第二階段治理工作,按照《關于我市部分道路限行黃標車運行的公告》, 天津市交通管理局將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實行“黃標車”按時段、分區域限行。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長吳永澤介紹說:“屆時將對違法車輛按規定予以處罰。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二階段黃標車限行,限行范圍調整為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及濱海新區部分區域限制黃標車通行。”
據悉,第二階段治理工作的具體限行范圍包括:市區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濱海新區塘沽:塘沽建成區。即:津塘公路,新北路,河北路,保山道(含該路),東江路,新港四號路,海濱大道,海河北側堤岸,新胡路(含該路)圍合范圍內的道路。開發區東區,即:新港四號路(含該路),海濱大道,南營路,新北路,京山鐵路圍合范圍內的道路。濱海新區大港:大港建成區環線以內(不含環線)道路。即:學府路,制萬公路,津港公路,津歧公路圍合范圍內的道路。濱海新區漢沽:漢沽建成區環線(不含環線)以內道路。即:濱玉公路,濱唐公路,大豐路,南環路圍合范圍內的道路。
限行時間仍為每日早7時至22時,限行范圍市區由中環線(含)調整為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濱海新區不變。屆時,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違法進入限行區域的“黃標車”進行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處200元罰款。
此外,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市“黃標車”統一由三個簡易工況法檢測試點站進行檢測,其他檢測站不再對“黃標車”進行檢驗。(王美真)
實習編輯:范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