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成員國間在農業經濟方面的合作,31日,上海合作組織部分成員國的農業官員在烏魯木齊聚首,研討在這一領域合作的具體方式。
在31日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農業經濟合作研討會上,來自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6個國家的農業官員參加了這次研討會。各國的農業官員介紹了自己國家農業發展情況、農業投資、農產品貿易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標準,并就農業經濟合作需求狀況等方面進行了交流。
中國農業部國際合作司司長王鷹說,此次研討會是落實“首屆上合組織農業部長會”的后續行動之一,將為各方農業企業搭建投資合作、貿易洽談、信息和技術交流的平臺,使各方的合作項目更加務實,更加適合當地需要。
2010年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農業合作協定》已經明確了各成員國將在種植業、畜牧業、植物保護和檢疫、跨境動植物疫病防控、獸醫、農產品加工與貿易、農業機械制造、農業科研、投資和建立農業聯合企業、專家培訓等領域開展合作。這一協定同時提出了交換各方在本國農業領域采用的法規文件和有關標準、開展農業合作研究,交換農業專家和技術人員、協助各方農業企業和農業經營機構之間建立直接經濟聯系以及參加各方舉辦的農業國際會議、展覽會等具體落實方式,為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間今后的農業合作指明了方向。
2010年10月,首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農業部長會批準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常設農業工作組工作條例》,為“上合組織”各成員國間的農業合作建立了長效機制。
王鷹說,此次研討會將充分發揮中國新疆的地緣和區位優勢,深化與亞歐國家的農業技術合作和農產品貿易,從而進一步推動亞歐各國間的農業投資合作,優化農業資源利用,并為企業間合作與投資創造條件。
來源:新華網(記者 趙春暉)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