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烏魯木齊3月17日電(韓婷)16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烏魯木齊全市法院受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以“吃”“穿”“住”等與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消費糾紛為主,特別是房地產等大宗商品買賣、房屋裝修等新類型案件呈現增多趨勢,烏魯木齊市法院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呈現出來的新情況和新特點。
據了解,2014年以來烏魯木齊市法院受理各類消費侵權糾紛案件1500余件,上訴率為20%,其中涉及產品責任的案件(包括產品責任糾紛、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占五分之一,依然是主導,舉證責任倒置條文在個案中得到充分體現,破解了消費者舉證難問題。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陳琛向記者介紹說,2014年以來烏魯木齊市法院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案件呈現案件類型呈多元化、懲罰性賠償條款適用多、產品責任案件更加體現專業性、消費者過度維權現象時有發生、案件審理難度增大等特點。訴訟中仍以傳統的消費者維權案件,即食品、日用品、電器等與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消費、醫療事故等引發的糾紛居多,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品供應的極大豐富與服務行業的快速發展,房地產等大宗商品買賣、房屋裝修、汽車服務、教育培訓、旅游、美容、電信服務、物流服務等新類型案件呈現增多趨勢,逐漸占據一定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產案件中,商品房預售和銷售合同糾紛引發的群體性消費者維權案件明確增多,消費者往往因證據不足處于弱勢地位,這類案件引發的執行難、涉訴信訪等問題比較突出,需要全社會的關注。新類型案件中還有一種是網購案件,這是新消法中最新的規定,但與內地發達城市相比,目前烏魯木齊市首府市民因網絡購物引發的訴訟非常少,網絡購物七日內無理由退貨的案例幾乎沒有,一方面因為一些小的糾紛在訴訟程序前就化解了,一方面也有烏魯木齊市民對新消法修訂的法律條文還不清楚,法制意識、維權意識不夠強,同時也體現出網絡商家的遵法守法意識有很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