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烏魯木齊3月23日電(韓婷)記者23日從烏魯木齊市客運統管辦獲悉,烏魯木齊將啟動出租行業以“為行業增光添彩為榮,損害行業形象為恥”為主題的集中整治行動,全面提升城市客運出租行業形象,為乘客創造優美、有序、舒適、安全的乘車環境。
據了解,烏魯木齊此次集中力量、開展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治理整頓工作,將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加大行業監管力度,提高從業人員經營服務意識和水平,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客運出租汽車各類損害廣大乘客違章違規行為。
據悉,出租汽車駕駛員禁止行為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超標準收費、未經乘客要求另載他人;不使用計價器、不出具乘車發票;將營運車輛交給不具備客運出租汽車駕駛條件的人員駕駛;不按規定正確使用停運標志;出租車進入機場、火車站通道待客時,駕駛員無故下車或以任何理由離車招攬乘客;車容車貌不合格,違反站點管理,未按規定在出租車專用通道內上下客或在規定的區域外上下客等重大違章行為。
烏魯木齊市客運統管辦書記陳拉利向記者介紹說,出租車從業人員違反行業法規、規章,發生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超標準收費、未經乘客要求另載他人、不使用計價器等重大行為之一,或發生服務質量事故被媒體曝光,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兩年不得從事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營運。
此外,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參與非法營運被依法查處的,今后不得進入城市客運行業(公車公營的解除承包合同)。出租汽車經營使用權人參與非法營運被依法查處的,經營使用權不得轉讓,到期后不再辦理出租汽車經營使用權延續的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