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報訊(記者葉曉敏報道)近期,教育部下發通知,對2015年重點高校定向招收農村學生有關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安排招生計劃5萬名,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新疆將有32個縣的考生可報名。
4月3日,自治區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要明確招生計劃和實施區域。首先,要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安排招生計劃5萬名,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甘肅等10省區。
其次,《通知》要求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及縣以下優秀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此外,要繼續實施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招生辦法由各省(區、市)確定。
新疆都市報記者從832個貧困縣名單中了解到,新疆有32個縣被列入其中。
自4月15日起,考生可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考生要有當地高中3年學籍
《通知》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均可報考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國家專項計劃。有關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報考條件及實施辦法。
《通知》強調,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個部門聯合審核戶籍、學籍的工作機制,嚴防資格造假。
報考時間表:
4月15日前
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省(區、市)確定的實施區域,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
4月15日至5月5日
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5月30日前
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
6月3日前
有關高校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各高校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