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體創業者楊恩奕以侵害企業名稱權和侵犯企業著作權,將侵權企業和騰訊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經濟賠償中,賠償原告1元錢。
據了解,今年1月16日,新疆首列以公眾微信平臺“石河子全城搜索”和logo“全城搜索”侵害企業名稱權糾紛案,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此案將在2014年4月20日世界知識產權保護日前后開庭審理。
新疆石河子市全城搜索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已經將新疆石河子市郭某,作為第一被告、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作為第二被告,起訴至新疆生產建設生產兵團第八師中級人民法院,1月16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起訴要求,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石河子全城搜索”的文字名稱發布任何信息;判令第二被告立即屏蔽、刪除第一被告使用包含有“石河子全城搜索”的文字名稱發布的任何信息,并終止提供相關的網絡平臺服務;判令第二被告不允許其他用戶再使用和注冊與原告相同的名稱和附帶民事賠償及本案所有費用。
2012年2月28日,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楊恩奕在第二被告的網絡服務平臺上以“石河子全城搜索”名稱注冊了微博微信賬號,并和他人設立了石河子市全城搜索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取得營業執照。
第一被告自2013年4月24日至今未取得原告同意,在第二被告的網絡服務平臺上又以“石河子全城搜索”的名稱注冊了微博微信賬號,楊恩奕告知二被告,第一被告使用了同名稱的賬號,要求二被告采取措施,但二被告不予理睬。在原告告知第一被告“石河子全城搜索”名稱其已注冊公司使用后,第一被告仍然置之不理,其仍然使用該名稱大量發布各類服務信息,以及通過在石河子市以“石河子全城搜索”名義,進行牟利的經營活動。原告隨后又于2013年11月11日向第二被告提出異議,現已經過去兩個月之久,第二被告至今未給出任何答復。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經營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無奈訴至貴院,望依法裁決。
據原告代理律師新疆石河子市雙信律師事務所丁大勇介紹,侵害企業名稱權案件,在新疆尚屬首次,在全國范圍內本身就屬少見,而此案為網絡侵害企業名稱權糾紛案大家都比較謹慎,同時由于二被告對侵權事實不予改正,才迫使原告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原告訴訟的目的一方面是維護本身的權益不受侵害,最主要的是維護網絡正常秩序,糾正電商經營中不當競爭行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原告在其訴訟請求中,要求二被告在經濟賠償中,只象征性地要求賠償1元。
新疆石河子市全城搜索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是一家自主創業的經營實體,主要經營廣告設計、制作、發布、代理;網頁設計;企業形象設計;信息技術開發、咨詢、服務等業務。
目前,該案已經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將依法向被告送達起訴書。(特約記者 周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