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首次發布“昆明法治指數”:得分72.96
24日云南省昆明市發布了《法治昆明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首次測評結果。通過運用各類指標對昆明政府和社會運作的法治狀況加以評估,昆明法治指數最終分值為72.96,滿分為100分。
記者了解到,昆明市近年來提出“建立健全依法治市量化評估體系”,科學評價全市法治建設情況。2010年9月,一套旨在脫離“政府自我考核”、更加重視體現城市法治狀態、法治建設的社會效果以及市民觀感和評價的全新指標體系《法治昆明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正式發布。該體系由“法治的社會環境指標”、“法治的制度環境指標”和“法治的人文環境指標”3個一級指標系統,13個二級指標群和33個具體要素指標構成。指標體系的建立綜合了法學、社會學和相關領域的理論。
2011年,針對該套指標體系的首次應用正式宣告啟動,昆明的首次法治評測工作整體委托給獨立的第三方評估團隊具體負責實施。通過運用三個層次的法治量化評估方法,并尊重社會指標評價和運算的科學原理,對昆明政府和社會運作的法治狀況加以評估,最終得出分值為72.96的“昆明法治指數”。評估團隊研究認為,這一分數反映出人們對昆明市的法治狀況基本認可,而對于進一步提升法治水平仍然有很高的期待。
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課題組專家李娜則認為,昆明作為一個中國的區域,法治化水平也還處于一個需要大力發展和提升的階段,72.96分不算高也不算低。昆明市委法治昆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普法與依法治市辦公室副主任李才全表示,這一分數反映出人們對昆明市的法治狀況基本認可,而對于進一步提升法治水平仍然有很高的期待。
來源:新華網(記者 王研)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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