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缺乏 云南藥店上萬家執業藥師僅3000余人
自行買藥有隱患 買藥還要問藥師或醫生
而在新聞路東駿大藥房,記者看到了正在值班的謝友寬,2002年就獲得執業醫師證的謝友寬曾從事過醫藥相關的工作,去年至今他在東駿大藥房擔任執業醫師已有近1年的時間。謝友寬說:“平常消費者來購藥時,我都會為他們指導藥物的用法用、量及適應癥。因為大多來買藥的消費者對藥品其實并不了解,往往通過自己的感覺就自行購藥,這樣存在一些隱患。”他舉例,一些人用藥存在著許多不良習慣,這些不良習慣是增加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害事件的極大隱患。“比如分不清處方藥與OTC、用藥不對癥、不看說明書、重復用藥、過分迷信抗生素等,如果沒有執業藥師或者專業醫生的指導,用藥的不良習慣可能帶來的后果不容忽視。”謝友寬表示。
據介紹,執業藥師也稱藥劑師或稱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他們是藥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藥劑師負責監察醫生所開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并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如:藥水、藥丸、塞肛藥等)、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另一方面,藥劑師負責核實醫生的處方,與醫生一起相互監察的作用。“但問題是一方面現在從事這個行業的人還比較少,另一方面對這塊內容的宣傳還不夠,很多患者購藥的時候還是不愿意問我們。”謝友寬說。
現象
執業藥師很缺乏
“標配”實現尚有距離
按要求零售藥店應有執業藥師
據了解,按照2012版國家醫藥安全“十二五”規劃,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同時,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版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也針對藥品流通的批發與零售環節,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其中要求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需具備執業藥師資格,進一步將執業藥師的配備擺在了一個重要的地位,而執業藥師在規定下成了連鎖藥店必備的“標配”。對此,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處處長王幸認為:“藥品是一種商品,具有交換價值,藥品又是一種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這種特殊性突出體現在藥品在使用方面不具有隨意性,患什么病用什么藥,對癥用藥;藥品效用的雙重性,這表現為藥品既有治病的一面,也有不良反應的另一面。因此,藥品在使用時,需要有專業的用藥指導和安全用藥的知識。”
因此,在《云南省“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中提及,通過完善執業藥師制度,加大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力度,到“十二五”末,我省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都得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進一步明確了執業藥師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