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嘉興海寧市司法局在微博上的部門官方賬號上發布了一則消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內容摘錄如下:
【微博公文】01號。為了做好社區服刑人員管控工作,各司法所應嚴格落實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員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通,做好手機定位監控和記錄表登記工作……
這是浙江,乃至全國第一條用微博形式發布的政府公文,和紙質形式的公文具有一樣的行政效力。同一天稍早時間,海寧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了《關于啟用微博公文的通知》,稱從今年4月1日起,該市司法系統啟用微博公文。
自新浪等推出微博以來,全國范圍內政府部門和官員開通微博并不鮮見。不過像海寧司法系統這樣重視微博,在全國也并不多見。目前,海寧司法局下屬14個司法所、1個法律援助中心、1個公證處和1個網站都建起了實名微博。司法系統共有18個實名官方微博,特別是海寧司法局局長金中一,其個人微博個人粉絲已經超過10萬人。
此次啟用微博公文,更是金中一力推的結果。他說,微博公文分微博發布公文和微博轉載公文,只通過官方微博發布,個人微博可轉發。
“但微博公文只發布適宜公開發布的事務,機密公文當然是不公開的。”他說。
金中一認為,通過微博發布公文,可以有效推動政府部門工作作風和文風的改進。“微博頂多只能寫140個字,你想說官話、套話都沒這個空間。”
“更重要的是,微博的形式可以讓更多網民參與討論,促進司法工作更加公開透明。”他說。
截至目前,海寧司法局是全國第一個啟用微博公文的政府機關。對此,北京大學遙感與地理信息系統研究所專家、移動政務實驗室主任宋剛稱贊海寧司法局的舉措為“2.0時代的電子政務”。
“微博的公開透明互動性也給執政者素質、公文質量帶來了更高的要求。相信許多電子政務的研究者、實踐者還沒有預料到微博公文的出現。海寧已經走在了全國前列,值得學習。”他說。
對話“微博局長”金中一
微博公文,拒絕官話套話
如今不論在微博上,還是在政府官員中,海寧市司法局局長金中一都算小有名氣的“微博控”。他為何如此鐘情微博,為什么首創微博公文,昨天,本報記者獨家對話金中一。
記者(以下簡稱記):聽說您個人非常喜歡微博。
金中一(以下簡稱金):我是2009年開始玩微博的,起初是個人興趣,并開始影響和推動周圍人開始玩微博。我當時想,如果能將這一媒介用于司法行政工作,開展普法宣傳,一定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開始推動海寧司法系統開通微博。
記:每個部門一個官方微博,給你們工作帶來什么好處?
金:微博加強了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也宣傳了自身工作,讓更多老百姓知道司法所能做些什么,效果非常好。更重要的一點是,以前我們的工作主要是按上級布置開展工作,現在網友民意導向影響逐漸增強了,我們會聽取一些網民的建議。
記:為什么推微博公文?
金:我認為,政府應該在“玻璃房”里工作。“玻璃房”是透明的,政府、官員們做什么,大家都可以看到。既然有了官方微博,發布的都是官方信息,那么也可以通過微博發布公文。
之所以推廣微博公文,我覺得首先可以強化微博的溝通功能,讓政府機關和老百姓、專家之間能更好地溝通。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可以推動我們政府部門工作作風和文風的改進,微博頂多只能寫140個字,你想多說官話、套話,也沒空間。
記:微博公文和普通公文有什么區別?
金:為規范起見,我們在下發各部門的通知中規定了微博公文的格式。由于字數限制,微博公文更加簡潔,并嚴格規定只有官方微博才有權發布,個人微博可轉發。微博公文和傳統意義上的公文具有相同的行政效力。
記:在海寧司法系統,微博公文會取代傳統的公文形式嗎?
金:微博公文剛嘗試性實行,它只是公文中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公文都適宜發表,比如機密文件。所以微博公文不能取代傳統的政府公文;還有一些文件雖然不是機密,但屬內部事務,沒必要公開,我們也不會用微博發布。
記:你們開始首推微博公文,是否會有壓力?
金:壓力是有的。特別是剛在司法系統推廣微博的時候,對待新事物,很多人都持不同意見。但后來很多領導也開始開微博,大家對微博有了全新的認識。所以推廣微博公文,阻力也不是很大。
我個人也非常注意微博和工作的關系。即便是我的個人微博,工作時間,只討論和工作相關的問題。下班了,才和網友交流其他內容。
來源:今日早報(記者 章建森) 編輯:張少虎 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