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光鮮,出入各類高檔消費場所,但一有債主找上門要債,就會哭訴自己手頭拮據。自5月份開始,臺州法院開始對這些“有錢消費,無錢還債”的“老賴”重拳整治:不還錢,就限制他們的高消費行為。
從本月開始,臺州市中級人民發院將向社會集中發布一批“限制高消費令”,限制一批長期賴債、態度惡劣、情節嚴重的被執行人乘飛機、投資、置產等高消費行為。
這些“老賴”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將不能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能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能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能旅游、度假;不能讓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不能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老賴們不馬上還錢,就要失去消費主動權。”臺州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來源:錢江晚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