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經適房交易,要補繳多少錢
杭州經濟適用房上市細則出臺 9月12日起正式實行
2004年9月1日是分界點:此前購買的只需補繳數千至數萬的土地出讓金
之后購買的需按差價的55%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杭州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了!
昨天,一個重磅消息傳來:杭州市政府《關于規范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簡稱《意見》)正式出臺,《意見》對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經適房)上市交易及其細則等相關內容作了明確規定。《意見》8月12日正式出臺,9月12日正式實行。
截至目前杭州市公開銷售經適房7萬多套,而滿足上市條件的經適房估計也已有數萬套。根據《意見》,購買經適房滿5年后,通過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就可以申請將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屋性質轉為完全產權的商品房,之后就可以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處置該住房。
不過,土地收益等價款如何補交,交多少,根據購買經適房的時間節點不同,采用的則是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政策。至于新老辦法的分界,最后落實為2004年9月1日,這一時間成為了土地收益等價款繳納比例的分界點。具體如何補交,交多少,記者幫你細細算賬。
2004年9月1日后買的經適房,上市需繳納增值收益的55%
根據《意見》,2004年9月1號后購買的經適房,需按照屆時公布的評估價與當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計算公式為:需補交的土地收益等價款=[(屆時的評估單價-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時單價)×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面積]×55%-購買時繳交的稅費。
我們還是舉例說明。
假設王先生2005年購買了一套面積為80平米的經適房,其中60方為享受的經適房面積,20方為超出部分。當時購買價格為每平米2500元,繳納稅費2萬。而現在王先生的房子評估后每平米為12500元。那么如果上市交易,王先生需要補交的土地收益等價款=[(12500-2500)×60]×55%-2=31萬元。
2004年9月1日前買的經適房,土地收益補繳方式分三種
《意見》規定,2004年9月1日為土地收益等價款繳納比例的分界點,在此之前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的,上市交易時按照《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計繳土地出讓金等相關費用辦法》的規定標準計算相應費用。
小記查閱了2004年出臺的該辦法,其中對2004年9月1日之前購買的經適房上市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按照購買的時間段又細分為3部分,我們來分別解讀一下:
(一)2001年2月5日前(杭政[2001]3號文件下發前)購買的經適房,滿5年后上市交易的,需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乘以分攤的土地面積。
記者了解到,房改房上市交易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是根據土地等級不同來制定的,但是即使是按照最高等級土地來計算,需要補繳的費用也不過幾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