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競爭力是指一國或某一區域文化企業形成產業形態,通過生產和銷售文化產品、提供各種文化服務,占有國內外文化市場,為國民經濟產生價值并獲取企業集合利潤的能力。文化產業競爭力是動態的,既反映文化產業現實發展能力,也體現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文化產業競爭力是以產業化形態而體現的各種要素綜合力量,是生產要素狀況、需求狀況、企業戰略和治理結構、相關產業、政府行為等多種因素綜合動態作用的結果,是一個能力多邊形。孤立地強調任何一個要素都不能準確、完整地體現一國或一區域的文化產業競爭力。但文化產業作為文化產業競爭力賴以存在的基礎,其產業化程度對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建立完善推進文化產業化政策、體制、中介組織,豐富、提高對文化企業競爭行為的影響手段
我國文化產業處于產業化的初級階段,產業化程度、創新能力和規模效應相對較低,產品同質化,傳播的無序化嚴重,產業內部競爭主要運用產品價格競爭和仿制手段,造成在低端產品價格上相互壓價、競爭秩序混亂,產業平均利潤下降,產業難以快速發展。為此,必須提高文化產業化程度,采用創新和兼并手段,通過新技術應用、更先進傳播手段和強大的融資功能,利用人才、資金和研發優勢,不斷進行內容創新、技術創新和企業兼并,引領文化產業競爭力提升。發揮國家、政府推動文化產業化的強大作用: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化政策、體制。制定和完善文化產業政策,要從現實和長遠兩個方面加以考慮,積極保護、合理開發、有效利用、促進開放、鼓勵競爭、加強對外文化交流,鼓勵社會各界發展文化產業,平等參與文化產業競爭。要建立宏觀調控機制,更好地履行政府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二是要科學制訂文化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戰略。加強文化產業化調研,在比較研究國內外文化產業發展規律和趨勢的基礎上,依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戰略對文化產業的要求,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戰略,將文化產業化的推進與文化產業布局,產業帶建設,文化品牌帶動戰略等一起規劃。三是增加中介服務人員和中介服務環節機構。中介機構是企業與政府縱向聯系以及企業間橫向聯系的結合部,是具有長期行為的企業尋求利益共同點和實現政府與企業良好互動的必要保證。
加快產業聚集和大文化產業集團形成,提升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
產業集群支配著21世紀經濟發展,也常常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競爭力之所在。文化產業也不例外。解決文化產業小企業多、產業集中度低,產品差異性小,行業內缺乏具有重大影響力和號召力核心龍頭企業問題的關鍵,是加快文化產業化。通過文化產業化使某一特定區域內,大量聯系密切的文化企業、專業化基礎結構的供應商、服務供應商以及相關支撐機構,為形成強勢、持續競爭優勢,加強協作,以彼此的共通性和互補性相連結進行集聚而構成集群。通過加強文化產業化,逐步實現上下游產業的文化企業、互補產品的供應商和提供教育、培訓、信息、研究、技術支持的機構等集聚。采取政府引導和市場手段相結合的方式,整合中小文化企業,提高文化產業的相關度和集中度,以形成優化組合的產業鏈。這種集合系統產業價值鏈在內的產業集群具備了明顯的競爭優勢,特別是在規模經濟、知識積累、產品創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業的競爭力和產業集群的競爭力是相互依存的、互相促進的。產業集群中的“核心企業”是眾多的中小企業的龍頭和領導者,眾多的中小企業圍繞核心企業進行專業化分工和協作,管理上協調,技術上精益求精,加強溝通和學習,進行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
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提高的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文化需求,提升文化產業的市場競爭力
文化產業一端連著“文化創意”,另一端連著消費,是以“文化創意”的產生、傳播、消費為核心環節的一條文化價值鏈。文化產業競爭力有兩層含義,一是文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一是傳播或推行某一種文化的能力。不管是哪一種競爭力,其來源都是文化產業,文化的產業化。文化產業化在源頭上為滿足消費者多方面文化需求提供了保障。要通過加強文化產業化,逐步形成符合現代化產業擴大再生產需要的生產、流通、營銷、分配、消費機制,轉變經營和管理方式,建立保證文化產業正確導向、富有活力的微觀運行機制,為生產、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文化產品和服務提供專業化、規模化的產業組織結構保證。全面確立文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保障文化企業在獨立自主確定發展戰略中提升企業競爭力
文化產業化進程首先是文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不斷確立的過程,沒有以現代企業管理體制確立的文化企業主體,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就是一句空話。文化產業化首先要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將文化事業單位“轉化”為以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管理的文化企業,將文化進行產業化。其次健全文化企業的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建立科學合理、靈活高效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產業運行機制,是從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和本質上尋找措施和制度保證,是提高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在企業發展戰略方面,一要堅持市場導向,建立保證文化產業正確導向、富有活力的微觀運行機制;二要創新激勵機制,增強微觀活力;三要建立創新機制,提高技術水平;四要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吸收境外資金和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形成多元的文化投入機制。
在推進文化產業化過程中,建立起統一、公開、公平的文化要素市場,使生產要素得到有效、合理配置
文化產業規模化經營,要求生產要素縱橫的自由流動,如資本、人才、文化資源等,做到在文化產業鏈中相互供給、要素互補。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之所以落后,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文化產業的產業化程度低,主要體現在文化產業中企業相互依存度、關聯度差,各自為政、互相壓價現象嚴重。為此要從經濟、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的大局出發,按照市場化、產業化的要求對文化產業資源和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重組,打破行業壟斷,促進生產要素流動,調動國際國內兩種要素市場,優化和提升產業結構,形成整體競爭優勢。
把握文化產業化帶來重大機遇,快速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
文化產業化過程就是產業調整,實現產業升級,塑造名牌的過程。在文化產業化過程中優化產業結構,實現產業升級是提升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基礎。實施品牌戰略,推進特色化經營,是提升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文化產業要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必須加快產業調整,實現產業升級。國內各文化企業在競爭中為獲得更多利潤,也需要不斷升級。文化企業在進行產業升級的兼并、重組中,為優勢文化企業發展帶來機遇。誰抓住這個機遇,誰就會脫穎而出,成為文化產業的核心企業、引領龍頭,在打造強勢品牌中抓住機遇。目前強勢文化品牌少,文化產業化過程中需要整合品牌,創造名牌,培育精品,打造特色與個性化品牌,這一過程將為企業實現跨越發展帶來重大機遇;在與國外文化產業集團的競爭與合作中把握住機遇。在打造本土品牌的同時,注重引進成熟的知名文化娛樂品牌,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文化產業化將催生一批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培育一批文化名牌,興建一批文化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發展一批特色文化產業和優勢文化產業,促進中國文化產業參與國際文化市場的競爭,為有效維護和發揚民族文化,不斷提高我國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技術含量,推進文化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產生巨大推動作用。(作者單位:中共山東省濰坊市委宣傳部講師團;中共濰坊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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