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哥本哈根電 記者關晉勇報道:在歐洲央行實施總額超過1萬億歐元、為期3年的長期再融資操作計劃之后,丹麥于近日宣布,為解決丹麥的銀行危機,將于3月30日和9月28日分兩批推出長期融資工具,期限3年,貸款總量無上限。
丹麥銀行業須在2013年還清總額1500億丹麥克朗的債務,3月30日的第一批貸款將協助銀行付清其中的大約1000億丹麥克朗。
丹麥推出的3年期長期融資工具的初始利率為0.7%,與丹麥基準利率相同。由于丹麥實行將本國貨幣盯住歐元的固定匯率制度,丹麥克朗只能在一個很小的區間內浮動,如果丹麥克朗對歐元匯率出現波動,丹麥央行將依靠調節利率來保持丹麥克朗對歐元的匯率。如果丹麥基準利率調整,這項3年期融資工具的利率將隨之調整。
相關計劃規定,申請使用這項長期融資工具的銀行需要向丹麥央行提交抵押品。丹麥央行在推出這項融資工具時,仿照歐洲央行的做法,放寬了抵押品范圍。專家預計,這些抵押品總價值可以達到4000億丹麥克朗。
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丹麥房地產泡沫破滅,數十家銀行倒閉,丹麥政府先后制定了多項計劃,拿出了相當于丹麥GDP2.5倍的4.5萬億丹麥克朗拯救銀行系統。由于丹麥沒有主權債務危機,因而盡管其10年期國債的CDS價格高于同期德國國債CDS價格的50%,但其收益率與德國相同,受到投資者的歡迎,為丹麥政府解救銀行提供了堅強后盾。
目前,丹麥80%的出口產品銷往歐盟國家,絕大部分集中在歐元區。為此,丹麥雖然沒有加入歐元區,卻采取了釘住歐元的匯率制度。因而,當歐洲央行實行寬松政策時,丹麥央行也需要同步放松,否則經濟就要受到沖擊,所以當歐洲央行擴大資產負債表時,丹麥央行也需照辦,無須擔心丹麥克朗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