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NTC)照會我駐巴使館稱,該委員會對產自我國的聚酯短纖維(英文名:Polyester Staple Fibre,海關稅號:5503.2010)反傾銷調查做出初裁,決定自發布公告的2012年12月21日起對產自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根據巴反傾銷相關規定,所有利益相關方可以在初裁發布公告后30日內可要求舉行聽證會。NTC將在初裁之日起4個月內,做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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