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個人售房征20%交易稅,大家擔心將負擔轉嫁給買房人。你怎么看這種擔心?
秦虹:新房和舊房市場都一樣,房產轉讓過程本該由賣方承擔的稅收能否直接或變相轉嫁給買方,主要取決于當地市場的供求關系。當供應短缺時,一般由賣方決定價格,稅較容易轉嫁,相反則難以轉嫁。
如果分析一下我國目前的住房市場,可以發現,絕大部分城市的房產交易仍是以新房交易為主,且新房供應量充足,二手房市場規模較小,轉嫁的風險有限。但在一線城市二手房的規模與新房相當,且由于城市規模大,二手房所處的位置優越,供給有剛性,所以就相對容易轉嫁。但最終還是由供求決定。
許多人都反映,這一政策傷及了改善性需求。我認為,對二手房交易量大的大城市確實會有一定的影響。
為了盡量減少對真實改善性需求增加成本,我建議,要繼續嚴格執行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文件中關于確保納稅人合法權益的規定。即:“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繼續堅持執行這一政策,切實達到對投機性需求進行抑制,對合理的住房需求給予支持的政策目的。
記者:有觀點說“樓市十年九調,房價屢調屢高”,你怎么評價這些年來的調控?
秦虹:房地產市場復雜程度高,影響房價變化的因素多,調控的難度很大。但房價是否就是調控調高的?這也要客觀分析,政府不斷地調控,而房價還在漲,但如果不調控呢?或許房價比現在還高、漲得還快。
從2003年以來的房地產調控,本身除了房價外還包含了許多內容,如宏觀經濟的平穩增長、調結構、防通脹、保民生等,房價只是調控目標中的重要內容之一。
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是居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受到高度關注的產業。房價難調,還有很多除房地產市場本身之外的其他因素在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