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第44個“世界地球日”,北部新區針對該區公務車停車不熄火的情況,出臺具體管理規定,要求各街道、部門、區屬企事業單位駕駛員停靠車輛立即熄火,不怠速等待和取暖(涼)。如果違反將處罰,多次違反將內部通報。此外,該區還擬向市人大建議對停車熄火進行立法。
夏天到了,有市民在辦公樓、酒店等處臨時停車時,喜歡停車不熄火,在車上吹空調,“這種現象,在公務車中也存在”,北部新區環保分局辦公室主任劉強說,“領導下車辦事,司機往往開著空調等待”。然而,在怠速狀態(停車不熄火)下,汽車尾氣排放的污染物最多,油耗也比正常行駛時高出50%左右。
據了解,機動車排放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水平高度1米左右,即人群主要呼吸區域,極易被人體吸收,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大。為此,北部新區借世界地球日這一契機,啟動“停車熄火 共享藍天”環保宣傳活動,300余名勸導隊成員走上街頭,對停車不熄火的駕駛員進行勸導。據悉,活動將持續到6月,并將開展一次網上簽名活動。
劉強說,該區將出臺公務車管理規定,要求各街道、部門、區屬企事業單位駕駛員停靠車輛立即熄火,不怠速等待和取暖(涼),“一旦違反將受處罰,多次違反將內部通報”。為了有效監管,北部新區后勤中心工作人員將作為“暗訪者”,隨時“記錄”停車未熄火的公務車,以便作為處罰依據。對于社會車輛,該區將發動學生、環保志愿者等成立勸導隊,對社會車輛進行勸導。
此外,區內擬向市人大提出一項建議,對停車熄火進行立法。據悉,“停車熄火”在美、日、英、法等國家都已有立法監管,香港《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規定,除豁免情況外,所有司機停車3分鐘內都要熄火,否則就是違例。2009年5月1日,珠海在全國率先立法,要求機動車在環境敏感區域停候時應熄火,否則處以20~200元的罰款。目前,“停車熄火”相關立法在西部地區仍處空白,“希望通過本次活動,給予‘停車熄火’相關法律依據”,劉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