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工信部正式公布了《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虛擬運營商的試點工作同時啟動,這標志著民間資本將正式進入電信行業。
虛擬運營商的引入,被視為打破電信市場壟斷格局的重要舉措;但能否真正帶來“鯰魚效應”,從而改變當前電信市場的同質化競爭現狀仍有待檢驗。
首批至少發放六張牌照
《方案》明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也就是被業界稱為“虛擬運營商”的業務。
同時規定,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不自建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必須建立客服系統,可依據需要建立業務管理平臺以及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
對于轉售業務的號段資源分配,工信部表示,將規劃統一號段用于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并分配給電信運營商,電信運營商應做好相應的數據開通工作,并根據轉售企業的需求,分配連續號碼資源或整個號段供其使用。
《方案》規定,在有轉售企業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個月內,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并在試點受理期間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開展合作。這意味著首批虛擬運營商牌照最早將在6月份發放,數量上至少有6張。
目前,已有數十家公司表示將申請虛擬運營商牌照。主要為三大類公司:一是與傳統運營商聯系緊密的渠道代理商,如天音控股;二是大型傳統零售商如蘇寧云商、國美電器等;三是部分IT互聯網企業。在A股市場,已經明確表示申請虛擬運營商牌照的有二六三(002467)、朗瑪信息(300288)等十多家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對民營資本的外資比例做出了嚴格要求,規定擁有10%以上外資股權的民營企業,將不能申請虛擬運營商牌照。
虛擬運營商難“奪食”
表面上看,虛擬運營商和基礎運營商之間存在一定的合作關系,但虛擬運營商的進入,勢必會“蠶食”本屬于目前三大運營商的“蛋糕”,未來電信零售業務競爭將更加激烈。
對于虛擬運營商牌照的發放,傳統運營商大佬們似乎并不感冒。在公開表態中,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雖對虛擬運營商的出現表示有一定壓力,但認為該模式能否成功還有待觀察。中移動董事長奚國華則明確表示,電信行業出現過多運營商并非好事,無限制發牌照等于重復建設,對社會不利。
目前來看,三大運營商依然手握競爭主動權。由于《方案》規定,虛擬運營商不能自建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只能向基礎電信運營商租用,這就使得虛擬運營商受制于人,地位比較被動。另外,三大運營商長期積累的品牌優勢也是新進入的民營資本難以比擬的。
為保護相對弱勢的虛擬運營商,《方案》對三大運營商的服務質量做出嚴格規定。《方案》要求三大運營商向轉售企業提供的業務接入質量不得低于自營業務的接入質量,并不得與轉售企業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同時規定,三大運營商給予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水平應低于其當地公眾市場上同類業務的最優惠零售價格水平等。
從全球經驗來看,虛擬運營商要想取得成功并非易事。比如在中國香港地區,潤迅通信等多家企業在十多年前就已經獲得了虛擬運營商牌照,但至今也沒有完全站穩腳跟。
而對國內的虛擬運營商而言,想要“虎口奪食”也并非易事。《方案》對民營企業的資質、人員等做了一定要求,如果要達到這些要求,企業需要較大的前期投入,即使申請成功,網絡租賃也是一項不小的成本。
東方證券分析,在短期內,虛擬運營商難以對三大運營商構成威脅。虛擬運營商的網絡租賃成本占到運營成本的60%-70%左右,進入市場初期,虛擬運營商能做的就是將三大運營商的語音產品包裝賣出去。
在傳統業務難以撼動三大運營商的情況下,虛擬運營商將面臨業務創新,開拓細分市場。有分析認為,未來競爭的焦點將集中在電信增值業務,特別是移動互聯網領域的新型業務,比如電子商務、IDC、社區服務網。(老虎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