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7月26日報道,日本央行26日與新加坡金管局就金融危機應對措施達成協議:為防備進駐新加坡的日本大型銀行出現資金供不應求的緊急事態,將建立由相當于央行的新加坡金管局向日本的銀行提供新加坡元的機制。
這一機制是在吸取2008年金融危機教訓的基礎上,針對金融機構難以從金融市場籌措當地貨幣的情況而出臺的。日本央行2011年同泰國央行簽訂類似協議,此次為第二例。
根據該機制,新加坡金管局將向在日本央行有日本國債作為擔保的金融機構出借當地貨幣。目前僅有三菱東京日聯銀行、三井住友銀行、瑞穗銀行等獲得金管局認可的日本銀行可使用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