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管理機構延續其有保有壓的政策思路,國家外匯管理局周二公告稱,取消和簡化了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以規范相關管理,促進境外證券投資便利化。
公告稱,規定取消的QDII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內容包括,取消資金匯出入幣種限制,擴大相關投資資金來源;取消結購匯審核,簡化額度申請材料。
此外,規定統一了額度管理要求,對各類合格機構境外證券投資統一實行余額管理,境外證券投資凈匯出額不超過經批準的投資額度;另外還強化了統計監測,加強了證券投資項下跨境資金流出入的統計和事后監控,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公告稱,該規定的實施,有利于促進合格境內機構境外證券投資便利化,更好地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境外證券等投資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