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借殼?沒那好事兒了。
11月30日,證監會發布了《借殼上市審核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下稱“《借殼上市標準》”)明確借殼上市條件與IPO標準等同,不允許在創業板借殼上市。
證監會表示,借殼上市條件與IPO標準等同,也將有效防止市場監管套利。目前部分IPO終止審查或不予核準企業轉道借殼上市,通過借殼上市規避IPO審查,引發了市場質疑。
證監會上市部負責人表示,統一借殼上市與IPO的審核標準,可以防止審核標準不一致帶來的監管套利。而允許在創業板借殼上市,與創業板市場定位不符也與創業板監管政策相悖。
在IPO重新開始發行之際,此項標準迅速降低了殼資源的價值。
殼資源貶值
實際上關于“借殼上市”標準的規定并非新規,應為“升級版”。早在2011年8月,證監會發布的最新修訂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就明確規定借殼上市與IPO標準趨同,同時明確了相關資產要求。
在實際操作中,借殼上市條件仍低于IPO標準,導致投資者對績差公司被借殼的預期強烈,市場對績差公司的炒作成風,賭垃圾股、賭重組之風盛行,內幕交易時有發生,績差公司通過賣殼成為股市“不死鳥”。
過去由于IPO多次暫停,因此殼資源更是炙手可熱。ST公司和*ST公司又是中國股票市場的一個獨有現象,這些企業基本不能盈利,其主要價值就是一個殼資源,而借殼上市的難度要低于IPO,所以這些殼資源成為市場的炒作焦點,隨之伴生的是內幕交易也嚴重違反了二級市場的公平公正。其中以贛州稀土借殼上市為例,一年多的借殼經歷卻炒熱了十幾只緋聞殼資源,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
此次提高借殼上市門檻,借殼上市條件與IPO標準等同的考慮,將能夠起到抑制殼資源炒作的作用,同時殼價值的喪失也將促使這些企業退市,從而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重組辦法還提到考慮不允許創業板借殼上市,也可以起到抑制創業板泡沫的作用。
叫停創業板借殼
對于創業板不允許借殼上市的考慮,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創業板定位于服務創新型、成長型小微企業,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特征,其準入、退市制度應當與主板、中小板有所區分。
從現有主板借殼案例來看,多數借殼企業與創業板企業的特點不同,如果允許在創業板借殼上市,此類企業將登陸創業板市場,弱化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創業型企業的服務功能,扭曲創業板市場的定位。
其實,借殼上市與創業板監管政策相悖。創業板啟動伊始,就一直向市場傳遞創業板不支持借殼上市的理念,且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也不支持暫停上市階段的上市公司,通過借殼式重組恢復上市。
同時,由于創業板目前存在“三高”問題,如果允許在創業板借殼上市,將加劇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二級市場炒作,還易引發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創業板禁止借殼上市對業績較差的創業板上市公司構成利空。隨著新股發行機制向注冊制過渡,只要發行人將信息進行真實、全面的披露,由投資者自主決定是否投資,通過市場機制對公司進行定價,將扭轉新股被過分追捧的局面。
證監會以后不再控制新股發行節奏,使得借殼上市不再節省時間成本。因此,上述兩項政策疊加將使得借殼上市變得幾乎無利可圖。
隨著借殼上市標準提升,長期經營不善導致其不再符合上市標準的上市公司將難以通過資產重組等方式改善重新包裝、改頭換面、業績倍增,從而不得不退市。相對于IPO而言,借殼上市將再無優勢,殼資源的價值將大幅銳減,炒ST(股)、殼資源(股)的資金將遷移出來,而這些殼資源股有望淪為垃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