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發生一周以來,華人世界表現出空前團結,除大批志愿者趕赴災區外,無數中國人紛紛解囊相助,向災區群眾伸出援手。在短短一周時間內,社會各界、海外華人及國際友人向汶川大地震捐款捐物,總價值已經超過百億人民幣。在這種時候,如何管好、用好救災款物,不僅直接關系到災區群眾的生活和災區重建,關系到億萬捐助者的心愿能否實現,還關系到全社會對中國慈善救助系統的信心。因此,作為救災款物主要管理者、使用者的民政部門及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慈善組織,一定要把救災款的每一筆賬算清,把每一分錢用好。同時,還應該真誠地接受社會監督,哪怕這種監督有些“吹毛求疵”,也不要抱怨。大家的目的是相同的,就是要用好這筆沉甸甸的救命錢。
權威數據相差7200萬的事不能再發生
首先,要做好救災款的統計工作。救災款能不能用好,第一步是要算清楚到底收了多少錢,花了多少錢,如果連基本的統計數據都弄不準,又何談用好救災款?
5月19日,民政部報告,截至19日13時,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接收捐贈款物9.90億元,中華慈善總會接收款物6.03億元。可是就在同一天,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向媒體公布,截至19日11時,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已接收到來自國內外捐贈的款物達27.44億元人民幣,其中總會10.62億元,地方各級紅十字會16.82億元。拿兩份數據對比,問題顯而易見,在同一天,中國兩大救災款物管理部門發布的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接收救災款物的數據竟然不一樣,截止時間在前的數據,比截止時間在后的數據多出了7200萬元。
是統計標準不同,信息溝通不暢,還是其它什么原因造成了統計結果的不同?我們不知道答案。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這種管理部門發布的權威數據互相打架的現象都不應該發生。管理部門應該明白,你們手中的錢寄托著億萬捐助者的愛心,是災區群眾的救命錢,每一分錢都應該算仔細、算清楚,這既是你們肩負的政治責任,也是道義責任。各救災款管理部門應該及時溝通信息,采取統一標準做好救災款物的統計工作,防止因為數據混亂,引發社會誤解。
行政管理費該收多少?
其次,應降低救災款的行政管理費收取標準。汶川大地震發生后,為幫助災區群眾重建家園,全球華人的捐助熱情空前高漲。據民政部報告,截至19日13時,全國共接受社會各界捐贈款物高達108.34億元。面對如此巨額捐贈,相關部門將收取多少行政管理費,成為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
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組織的相關規定,在接收捐助時,慈善組織要收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費,用以支付員工工資、機構運轉、救災款物調撥、審計等費用。中國紅十字會的行政管理費一般為捐款總額的3.5%,原則上不超過5%。在平時,收取這樣標準的行政管理費沒有問題,但在汶川大地震這種特殊時期,如果仍按原標準收取行政管理費,標準就顯得偏高。
按目前中國紅十字會收到的27.44億元計算,3.5%行政管理費就高達9600萬元;如果按照全國捐贈款物總合的108.34億元計算,3.5%行政管理費就高達3.8億元。救災的行政管理費用顯然用不了這么多錢。相關部門應該適當調低行政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筆者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實報實銷。不要定有多少錢可花,而要定有多少錢該花。同時,救災款物管理部門也可以著手編制汶川大地震救災特別預算,按照預算進行開支。最后,審計部門應對相關部門開支進行嚴格審核,嚴防救災款物被挪作它用。
應實行救災款物的日披露制度
最后,相關部門應實行救災款物數據的日披露制度,以利于社會監督。19日,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龐陳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將及時邀請審計監督部門進行跟蹤審計,并歡迎全社會來監督他們把這筆善款用好。
民政部門的表態非常好,下一步就是如何真正落實審計、落實全社會監督的問題。審計監督比較簡單,只要相關部門邀請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即可。可社會監督又該如何落實呢?我想,要落實社會監督,唯一的辦法就是充分公開救災款的接收和使用情況,相關部門應每日公布救災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明細,讓公眾清清楚楚地看到收了多少錢,每筆救災款又花到了哪里,只有充分公開、透明,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社會監督。
(來源:新華網 作者:竇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