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資產救助計劃”的救助原則是在最大化納稅人的利益(由財政部代表,體現在遠期)與市場信心的恢復(由攻擊和受攻擊的金融機構為代表,體現在當期)之間取得艱難的平衡。此次救助計劃的有效性依賴于以下幾個關鍵點:
(1)合理的救助范圍。盡管具有大量不良房屋抵押相關資產的金融機構是一些大型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但顯然,只救助上述機構可能在政治上通不過,因為大型投資銀行目前備受詬病,這一輪金融危機波及廣泛,涉及中小銀行、養老基金和社區銀行等。迫于壓力,美國財政部提出的初步方案的救助范圍必然會做一些妥協和讓步。但若救助范圍過于寬泛,如包括非金融企業或居民,則救助計劃的有效性將大打折扣。
(2)合理的資產分類和定價技術。這是救助方案的技術難點。如果按照賬面價值購買不良資產,勢必被看作是對金融機構的利益輸送;更何況其數額之巨大也使此計劃看上去會要價過高。反之,如果按照恐慌下的市場價值收購不良資產,則會導致金融機構破產,從而市場信心盡失。因此,需要找到一個均衡點。這個均衡點就是在市場信心恢復后,機構能正常運轉時的資產價格,假設為證券持有到期價格附近。鑒于金融機構面臨的困難不同,有的是流動性問題,有的則是資不抵債問題,而且,不良資產的評級也各有不同,因此,在定價前,首先需要進行合理的資產分類和價值計算。收購定價上,不同的資產類別可能采取包括人為給定價格和圍繞到期價格反向拍賣等在內的不同定價方式。
(3)適當的交易工具。在購買資產的同時,該計劃還必須要考慮股東的利益保護。顯然,采取高比例的強制性認購權證和優先股的形式,必然導致現有股東權益的稀釋,其結果是老股東在救助方案宣布后拋售股票,進一步打壓還在觀望的股價。而較低比例的權證和優先股,又可能因其“利益輸送”的可能性而遭到國會的反對。因此,出讓權證和優先股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金融機構接受救助的意愿以及股票市場對救助方案的反應。該計劃需要設計適當的權證、優先股形式和比例。現有方案賦予了財政部自由決定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認股權證方案。
(4)充分靈活的授權機制。由于該計劃在資產分類、定價和交易工具等方面都需要精巧的組織實施,許多技術細節不到實施階段不能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國會不可能全面深度地參與。因此,必須要由在華爾街具有豐富經驗的政府官員來組織實施。毫無疑問,在操作上,財政部部長保爾森應當被賦予充分的授權和較大的靈活性。即使國會強調對實施方案的監督,也只能是根據通過的原則監督方案的實施以及確保實施中沒有濫用職權等行為,而不應當也無法對方案的實施細節進行干預。要求操作者負全責的壓力會相當大。
(5)足夠的救助規模。鑒于目前危機的波及面之廣,MBS市場的潛在損失高達數千億美元甚至上萬億美元。救助規模足夠大,才能提振市場信心、穩定投資者情緒,否則難擋金融機構連鎖破產的危機。但救助規模可以分步實施,只要市場有預期前景,同樣可以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