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和訴求
作為本次可持續發展大會東道國總統和大會主席,巴西總統羅塞夫在發言時說,發達國家必須承擔造成全球污染的歷史責任,遺憾的是,有關幫助發展中國家減輕污染的發展援助承諾始終沒有兌現。她表示,當前經濟危機加劇了各國對國內問題的擔憂,但這不能妨礙各國履行相關協議,更不能漠視過去為推動可持續發展所達成的承諾。20年前里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達成的包括“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在內的基本原則必須堅持。
劉旭認為,應警惕的是美歐等發達經濟體的領導人缺席此次峰會,有意無意中強調發展中大國的責任,并為其提出的“綠色經濟”不斷加碼,強化知識產權要求,不僅有轉移視線、轉嫁責任的意圖,也有限制新興經濟體發展空間的企圖,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發展中國家應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劉旭說。
周宏春認為,在大會上不同的利益群體、不同的組織和不同的國家都需要表達各自的利益訴求,而因其對世界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此次大會上一些發展中國家話語權有所加大,這也是本次可持續發展大會取得的成果之一。
“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孫巖峰說,他認為,如果發達國家承擔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所規定的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和資金的義務,將會更快、更有效地緩解氣候變化等可持續發展的挑戰。他還建議發展中國家推動建立一個聯合國框架下的監督機制,對各國履行各自承諾情況進行監管。
(來源:新華網 編輯: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