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核問題回顧:
1991年12月31日,朝鮮同韓國在板門店草簽了《關于朝鮮半島無核化共同宣言》。1992年1月,朝鮮又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了《核安全協定》,并同意該機構對其核設施進行檢查,朝鮮半島的緊張氣氛才有所緩和。
1992年5月到1993年2月,朝鮮接受了國際原子能機構6次不定期核檢查,但雙方對檢查的對象和結果意見不一致。
1994年6月,美國總統卡特會晤朝鮮領導人金日成。同年10月,朝鮮與美國簽署日內瓦核框架協議,朝方同意凍結核設施,美方牽頭成立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為朝方建造輕水反應堆并提供重油,以彌補朝方停止核能計劃造成的電力損失。第一次朝鮮核危機順利化解。
2001年1月,喬治?W?布什就任美國總統,繼而調整對朝鮮的政策,把朝鮮列為“邪惡軸心”國家,威脅對朝方實施“先發制人核打擊”。
2002年10月,美國總統特使、助理國務卿吉姆?凱利訪問平壤后展開磋商。雙方談判不歡而散,美國直呼朝鮮“訛詐”。美國宣布,朝方“已承認”鈾濃縮計劃,指控朝方正在開發核武器。美朝雙方互不相讓,第二次朝鮮核危機形成。
2002年12月,美國中止向朝鮮提供重油,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暫停輕水反應堆建設。
2003年1月,朝鮮宣布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2005年9月,第四輪六方會談達成共同聲明:朝方承諾,放棄一切核武器及現有核計劃,早日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美方確認,美國在朝鮮半島沒有核武器,無意以核武器或常規武器攻擊或入侵朝鮮。
2006年10月9日,朝鮮宣布成功進行一次地下核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