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為了保障棚戶區改造回遷居民的合法權益,本溪市物價局向各開發建設企業、物業管理公司和相關單位下發了棚戶區(沉陷區)改造項目居民回遷入住環節收費政策的通知,并將對棚戶區(沉陷區)回遷入住收費進行集中清理規范。
目前,棚戶區(沉陷區)改造項目大部分已經封頂或進入收尾階段,居民將從11月陸續回遷入住。為了保障回遷居民的合法權益,市物價局及時印發了棚戶區回遷入住環節的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收費政策規定,任何部門和單位在居民回遷入住環節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都必須報市物價部門審批,并嚴格執行審定的收費項目和規定的收費標準,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定收費標準。任何企業或單位在居民回遷入住環節實施公證、中介、垃圾清運等經營性收費,必須遵守自愿原則,不得強制收費。
另外,開發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向回遷戶收取政府已經明令取消的“進戶費”、“拆改抵押金”、各種保證金,以及性質相同的其他費用。此外,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企業向用戶代征水、電、氣等費用須經物價部門批準,不得向回遷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任何單位或企業向回遷業主實施收費,都必須到市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并實行亮證收費。同時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必須將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等在收費地點及場所的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凡是違規向回遷業主收費的,均屬價格違法行為,物價部門將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來源:新華網遼寧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