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從1993-2005年的13個年份中,國家財政名義收入每年增長都超過了14%。這一時期,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從上個世紀90年代中的10%稍多,增加到2005年的超過17%,2005年后更是直逼20%。同期在教育、醫療、住房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方面的公共支出比率卻沒有明顯增加,政府自身支出卻在原有占比很高的基礎上,同期行政管理費支出增加了10.26倍。政府財政呈現出與民爭利的特征。今年上半年,財政收入更能用“飆升”二字來形容:財政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07年前6個月累計全國財政收入26117.84億元,同比增長30.6%,完成預算的59.3%。同期全國財政支出為17919.99億元,同比增長22.7%,完成預算的38.5%。按最近幾年財政收入的增長比率和今年的勢頭,估計今年到5萬億上下不成問題,到時有可能出現三四千億收支盈余。
這種情況下,重提國民收入的減稅計劃,不僅具有現實意義而且時機也已經成熟。我們應該從減免個人所得稅入手,大力培育中國的“中等收入階層”。世界發展的經驗表明,中產階層是保障和促進社會和諧與發展的最重要的社會力量。當前中國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過低,稅率過高,又缺乏合理的減免和退稅制度,不僅阻礙了大量工薪階層通往中產的道路,而且導致中等收入者稅負過重,中等收入階層成為我們社會負擔最重的一個階層。
我國將個人所得稅自我申報的起點確定為個人年收入12萬元,當前我國獲得這個收入的人,都是政府、企業的中堅力量,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社會上普遍把這個階層的人視為高收入階層,其實存在一定誤解,他們的生活并不輕松。首先他們是個稅的納稅主體,而且是累進稅,超過1600元的,越到上面稅收越高,而且沒有任何減免。其次,即使完全不儲蓄,每月萬元上下的可支配收入,要贍養老人、培育子女,滿足飲食、住房、出行、進修、醫療、保險等基本需要,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樣的高消費地區,必須精打細算。
我們應該大幅度提高個稅起征點,并從個稅中扣除部分房貸利息和贍養老人的費用,以把“中等收入階層”和偏低收入階層從“房奴”中解放出來,實現“藏富于民”。1981年我國開始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起征點是800元,那個時候的800元至少相當于現在的8000元,所以現在的起征點至少應該是8000元。但現在是1600元,幾乎到了工薪階層全民皆個稅的地步,成了非常直接的政府與民爭利項目。個人所得稅的作用就是調節貧富差距,起征點太低,使它走向了自己初衷的反面———工薪階層成為個稅主體,富人倒有太多的辦法避稅,甚至把個人和家庭開支都打入企業成本。
《政治學》中,亞里士多德按貧富之別將城邦公民劃分三類,極富、極貧和居于兩者之間的中產階級。他指出,只有中產階級是國家中最“安穩的公民階級”。他們擁有適度的財產,生活狀況良好,“最容易遵循合理的原則”。所以,亞里士多德得出結論:“最好的政治社會是由中等階級的公民組成的。”
“中等收入階層”占社會人口大多數的橄欖型社會,是最和諧穩定的社會。而今天,我們的“中等收入階層”稅負和實際生活負擔太重,人數太少。我國的個稅應該把征收重點放在那些特別高收入者身上,徹底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負,使“中等收入階層”能夠更快更好地成長壯大。(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