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策:
市府1萬人,公車僅10輛
“來日本這么多年,在電車或地鐵里碰到政府官員是很平常的事。”嚴肅說。“不管是政府機關還是公司,基本上都不可能給員工提供停車位。”湯川雅史說。
東京市區內的停車費用高得嚇人路邊白框內的停車費一般一個小時300日元(相當于24元人民幣),而且限停一小時,超時就會被貼條,隨之而來的將是一張1.5萬日元的罰單。其他最為常見的自助式按時收費停車場,大致每小時收費600日元~1500日元不等。
假設停車費的均價是每小時800日元,如果一個東京市民每天自駕車上下班,按8小時工作制、每月工作20天計算,他一個月光停車費就得付12.8萬日元,而東京市民的月收入也不過20萬~30萬日元左右。
停車費太貴也帶來了一個現象亂停車。對此,東京都政府下了重拳:從2006年開始,警視廳聘用民間監督員治理亂停車,違章一次罰款1.5萬日元。
東京整治亂停車4年多以來成效顯著,10條主干道的違章停車現象減少了81.5%,平均一小時的堵車距離縮短了40.5%,平均每5公里的行車所需時間減少了10.8%。
“在東京,造成堵車的主要是私家車,政府提倡公務員不用公務車。”湯川雅史說,東京的政府公車數量極少。“以東京都廳為例,只有都知事這樣的級別才可以配車。”(注:日本的都知事相當于中國的市長。)
“絕大部分公務員如果辦公需要開車,一般是先坐地鐵到單位,再去申請開車辦事。公事辦完后將車子開回單位,然后再乘地鐵回家。”他透露,整個東京都廳有1萬多名公務員,但是公務車的數量卻僅有10輛左右,因為“很少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