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香港《大公報》4月28日頭版頭條新聞摘要:
原香港基本法草委、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廉希圣4月27日表示,對基本法規定的一些仍然存在缺失和不完善的地方,在條件成熟時,應該適時啟動基本法及附件的修改工作,以避免重大法案例如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的事件重演。
廉希圣在北京舉行的基本法頒布十六周年研討會上發表講話時指出,基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特區行政長官在一些重要法案未能獲得立法會通過時,有權解散立法會。但這是迫不得已的最終選擇,而不是最優選擇。前一段時間,特區政府提出了社會各界都能接受的政改方案,應該說這個方案對發展香港的民主政制是有利的,也非常重要的,但在立法會表決時未能獲得三分之二通過,這使得香港的民主政制陷入停滯。雖然是一份反映大多數人意愿的方案,但特首也難以因為未獲立法會通過,就宣布解散立法會。
他說,從大的方面考慮,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也不應該因此而停滯不前,這對中央和香港來說都沒有什么好處。所以,從基本法附件著眼,應該適時地進行必要的修改,增加重要法案如未能獲得立法會通過后的救急措施安排。(信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