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爵士樂最早的音樂風格。大致是從1895年當巴迪·博爾登在新奧爾良組建自己的第一支樂隊時開始這種音樂就在新奧爾良演奏,直到1917年斯托瑞維爾俱樂部不幸關閉為止,這些音樂未能留下錄音原名。然而,由于后來的原創迪克酉蘭爵士樂隊在1917年的成功以及二十年代許多成功演出的原名的保存使我們有機會感受到這種音樂的風格。由于新奧爾良爵士樂強調合奏,因此每一件樂器在樂隊中的角色都受到了嚴格的限制,通常,小號和短號是樂隊中的重要角色,常常演奏旋律部分,而長號則是和昔的主要來源,副部則通常由短號演奏。節奏部相對穩定,通常包括了鋼琴,圓號,貝司和鼓,這種音樂同早期的行進樂隊有直接的淵源。由于這種音樂相對來說,和音較為基本,合奏通常表現歡樂的主題,因此他一直是爵士樂中最為歡快和員容易接受的風格。

代表人物
Kid Ory
Jelly Roll Morton
Louis Arm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