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03-14 14:08 ]
一個德國人對違反交規的罰款制度發生興趣,故意把車子停在不該停 的地方,他一共收到三張傳票。
他衣冠楚楚地拿了第一張傳票去見法官,法官罰了他3個馬克。
第二次,他穿著乞丐似的衣服拿第二張傳票去見法官,法官罰了他兩個馬克。
最后,他讓他美麗的妻子,拿了第三張傳票去見法官。結果,法官只罰了一個馬克。
(中國日報網站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