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英文《中國日報》7月4日社論:公安機關近日偵破了上月發生的,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傷的公共汽車燃燒案。警方查明這是一起特大故意縱火刑事案,罪犯是一名想換種死法的社會底層人士。
自殺是不幸的,當一個人的自殺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時就更是人間悲劇。在四川汽車燃燒案中,一個人生扭曲的想法卻給101個家庭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災難。這不光是自殺,也是謀殺。
如果縱火者和他女兒通話說要自殺后,有人站出來干預一下,或者有人阻止他帶著一桶汽油上車,那么災難是可以避免的。
僅僅后悔是無濟于事的。我們錯過了阻止這場災難的機會,生命是無法挽回的。
相關機構的疏忽是造成這場災難的主因。中國的法律規定,禁止在公共場所攜帶像汽油這樣的危險品,但當這名縱火犯手提一桶汽油上車時,卻沒有一個人阻止他。
如果這起災難沒能喚醒人們對自殺案件的重視,那就太可悲了。
許多自殺案件發生前都有明顯的征兆。這名男子曾多次以自殺相威脅向家人要錢。他在自殺前晚給女兒的電話中更明確的表示了自殺的想法。
像很多自殺案一樣,這起事故本應得到制止。不光他的家庭,整個社會都應從中吸取教訓。在中國,每年大約有280,000起自殺案件,但啟動自殺防控機制的城市卻寥寥無幾。
隨著人們在社會中壓力和消極情緒的增長,自殺防控機制也應納入到社會公共健康體系中。
據報道,多年前國務院就曾收到過關于建立國家自殺防控體系的計劃。不論這個計劃本身成熟與否,自殺防控體系都應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中國日報評論員 譚宏凱 翻譯 王薇 編輯 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