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
1951年2月,新中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正式建立,勞動者第一次在生、老、病、死、傷、殘時有了保險待遇。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當年“計劃經濟”大包大攬式的社會保險,逐漸過渡為多層次的社保制度。
“過去,有保障的只是一少部分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介紹。“我們現在是要為新的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等建立一個保障制度來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如今,一張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住房保障和慈善事業在內的社會保障網已初步形成。
統計顯示,到2008年底,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2.19億人,全國31個省區市都已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中央決定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農民60歲后將可享受普惠式養老金。根據部署,年內這一工作在全國10%的縣展開試點,到2020年前基本實現全覆蓋。這是歷史性的一步!
歷史的巨輪,鐫刻著過去的輝煌,也承載著新的使命。在新的歷史發展階段,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新起點上蘊含的新挑戰。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社會事業發展仍滯后于經濟發展,不斷涌現的新問題亟待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