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組織北京峰會簽署10個文件
6月7日,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的各成員國元首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出席相關文件簽字儀式。新華社記者王曄攝
6月7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大范圍會談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6月7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大范圍會談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新華社記者 劉衛兵 攝
新華網北京6月7日電(記者 廖雷徐松)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7日在北京簽署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等10個文件。
這些文件包括:《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關于構建持久和平、共同繁榮地區的宣言》、關于《上合組織中期發展戰略規劃》的決議、關于《上合組織關于應對威脅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事態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機制條例》的決議、關于《上合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3年至2015年合作綱要》的決議、關于《上合組織秘書長關于上合組織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的決議、關于《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關于地區反恐怖機構2011年工作的報告》的決議、關于給予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上合組織觀察員地位的決議、關于給予土耳其共和國上合組織對話伙伴地位的決議、關于上合組織秘書長的決議、關于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主任的決議。
(來源:新華網 編輯:小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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