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今起公布三公經費 社會呼吁賬本細化
社會呼吁賬本細化“三公經費”概念需明確
從去年開始,國務院要求中央部門公開本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在全社會的極大關注和期待中,一些部門相繼公開出自家“賬本”。
但是,從去年中央部門公布“三公經費”的情況來看,社會在肯定政府加大政務公開力度的同時,也有聲音質疑一些部門公布時間拖延,報告內容模糊,“三公經費”的概念還不夠明確。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鄧淑蓮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2011年七八月間中央95個部門公開的“三公經費”支出的準確定義都是“財政撥款中的三公經費”,而在各個部門的相關支出中,財政撥款僅是其中一部分,其余行政事業性收入、預算外收入等非財政撥款中,往往隱含著更大的“三公經費”支出空間。
今年6月27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也表示,“三公經費”概念不清晰、口徑和標準不夠規范,不利于發揮約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會公眾誤讀。
不少專家表示,“三公經費”賬目公開時應該更加詳細,要有總體數據,還要有數據得出的過程,而目前更需要細化和明確“三公經費”的概念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