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是世界上最新的國際金融中心,目標是向紐約、倫敦、香港靠齊。”這是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網站上的一句標語。不同于離岸金融中心,迪拜完全是陸地金融中心,本質上與紐約、倫敦、香港無異。但是,DIFC為金融機構提供的條件及營造的環境似乎更具有吸引力。
金融篇
無外匯管制成核心競爭力
匯率管制的開放降低了機構面臨的政治風險,從而吸引大量專業金融資本流入迪拜。同時,這樣增加了資本的流動性,從而形成積極的雪球效應
“迪拜相較于一些新興國際金融中心而言,有著不可比擬的競爭力,尤其實施的零稅率和無外匯管制措施,更是其核心競爭力所在。”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游戲規則”明確
2004年9月,迪拜政府決定設立DIFC,使其成為迪拜10多個自由區中的一個,并將金融服務業作為僅次于旅游業的重點開發產業。占地面積110公頃的DIFC自建立開始就吸引了大量金融機構進駐。據悉,目前大概有900家企業在DIFC運作,其中有近400家是金融機構。而在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紛紛在DIFC掛牌營業的情況下,DIFC的證券交易所和商品期貨交易所等市場也迅速建立起來。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首席執行官阿卜杜拉曾表示,盡管受到歐債危機、全球經濟下行和地緣政治動蕩的影響,但DIFC仍然加強了迪拜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迪拜世界一流的基礎設施和普通法系司法體制為國際和地區公司進入該市場提供了一個堅實的平臺。預計今后5年,在DIFC注冊公司數將保持年均增長20%的勢頭。
一位曾經在迪拜有過工作經驗的外資銀行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其實DIFC是一個掛靠于政府的機構,但是其運營則是完全獨立的。尤其是其高標準以及高透明度的法規、法則,這無疑為來自世界各地不同的企業及機構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準則。”
出于反洗錢等考慮,聯邦政府對DIFC融資活動有一定干預。按照阿聯酋法律,內閣作出的決議須經七位酋長組成的聯邦最高委員會審批,該委員會通過后再由總統頒布命令予以批準。此外,迪拜還請來前英國金融界的權威人物菲利普?索普來規范市場,利用歐洲的金融監管標準,建立迪拜金融中心的游戲規則。新規則保證,迪拜金融業務都是在透明的情況下運作。
“零稅率+資本自由”
不過,迪拜金融中心對企業及金融機構的最大吸引力還在于零稅率和無外匯管制。迪拜國際金融中心為入駐的金融機構提供了很多優惠條件,包括至少50年的零稅率;同時DIFC已經和45個國家都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等。另外,允許100%的外資所有權,在阿聯酋的其他地方,阿聯酋的公民和在阿聯酋注冊的公司必須持有多數股。
“零稅率的措施是很多離岸金融中心的做法,比如開曼群島、瑞士等,這些地方也因此被視為‘避稅天堂’。不過,迪拜是一個在岸金融中心。雖然迪拜的稅收優惠措施與一些‘避稅天堂’的做法類似,但是兩者之間存在本質的差別。離岸金融中心允許一家公司在當地注冊但在其他地方運營,而在岸金融中心則是要求公司在DIFC注冊后有實體公司進行運作。”上述外資銀行人士指出。孫立堅則指出:“允許100%外資所有權,是像上海這樣的國際金融中心所無法比擬的競爭力。”
而除了一些吸引企業的優惠措施之外,其無外匯管制的制度可以被視為核心競爭力。“無外匯管制使得迪拜成為了真正的自由港。”孫立堅指出,“匯率管制的開放降低了機構面臨的政治風險,從而吸引大量專業金融資本流入迪拜。同時,這樣增加了資本的流動性,從而形成積極的雪球效應。”
“盡管,迪拜在此輪金融危機中遭受資本大規模撤離所帶來的創傷,但是這并不會改變DIFC的運作模式。只要是資本自由港,就具有極高的經濟周期敏感性,受經濟周期的影響也會比較大,例如香港。”孫立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