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政府5月28日頒布新規要求,要求國內的新聞網站須申請執照,以確保公共利益。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發言人29日強調,修訂條例絕非為壓制互聯網自由,也不是刻意要加重執照管制者的負擔。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28日表示,自6月1日起,密集報道新加坡新聞的本地新聞網站,必須向政府申請執照,并繳納5萬新幣(約合人民幣24萬元)保證金,且執照需每年更新,若媒體拒絕申請執照,則以非法廣播罪論處,罰款20萬新幣(約合人民幣97萬元)或判有期徒刑3年。
“密集報道”是指連續2個月,每周平均發表一則關于新加坡的報道,且2個月內吸引5萬次不同IP用戶點閱的情況。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認為,考慮到公共利益,新聞網站要更明確規范哪些題材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公共治安。違反規定的報道24小時內需刪除。
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估計,新的規定將影響10個新聞網站,其中包括7個由新加坡報業控股經營的新聞網站,外加新加坡兩大主流媒體集團報業控股和新傳媒,以及雅虎新加坡新聞網站。
多家網站的經營者獲悉當局出臺新條例后,陸續發聲明以示不滿,并提出顧慮。
在最新規定生效后,密集報道新加坡新聞,且廣播能力達一定標準的10個本地網站,必須申請個別執照。
針對申請個別執照的新聞網站需繳付5萬新加坡元履約保證金,是否對獨立且非盈利網站造成壓力的質疑,新加坡媒發局沒有直接回應,但強調保證金數額與現有小眾廣播業者(niche broadcasters)所繳付的數額掛鉤,任何領取執照者在履行條例方面遇到困難,可與當局討論。
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長雅國博士28日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指出,領取執照者只需提供銀行擔保(banker's guarantee)。
新加坡媒發局發言人說,在設定各種執照框架時,當局一般以網站廣播能力為標準。在這次出臺的條例下,當局根據評估,判斷網站連續兩個月內吸引超過5萬次來自不同互聯網IP地址點閱率,其廣播能力就足以被要求申請個別執照。
除此之外,根據新管制框架,領取執照者也得符合連續兩個月每星期平均發表一則本地新聞或時事報道的標準。
新加坡兩個反對黨29日發表聲明表示關注。國民團結黨秘書長潘群勤質疑政府為何在推動開放的全國對話過程時,仍選擇加以管制“目前已受嚴謹控制”的媒體生態。
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則表示深切遺憾,認為政府更新管制框架此舉實是在開倒車,妨礙本地媒體的發展。
工人黨29日沒有正式回應,但該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畢丹星指出,一旦國會7月復會,議員們相信會針對新執照管制條例提問,也必定在明年國會探討修改《廣播法令》時展開辯論。
(來源:中新網 編輯:陳璐)